朔州市大医院是市重点工程,总占地面积314亩,总建筑面积206309平方米,总床位数1500张。按三级甲等医院标准设计建设,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养老为一体的市级综合性公立医院,拟于2022年全面运营。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西省《关于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中共朔州市委关于印发<朔州市创新人才发展二十五条(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医学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一类人才:应往届医学类博士研究生,年龄45周岁及以下;
二类人才:具有三级甲等医院五年工作经历的正高职称(基层正高职称除外)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且年龄55周岁及以下;
三类人才:具有三级甲等医院五年工作经历的副高职称(基层副高职称除外)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且年龄50周岁及以下;
四类人才:具有三级医院及以上等级医院三年工作经历的高级职称(基层高级职称除外)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正高职称年龄50周岁及以下,副高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五类人才:具有二级甲等医院三年工作经历的高级职称(基层高级职称除外)人员(部分科室),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正高职称年龄50周岁及以下,副高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四类人才和五类人才须服从医院内部调剂。
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朔州市大医院2022年公开引进医学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医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全年进行,岗位招满为止。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身体健康。
(五)具备引进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要求及技能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
岗位要求年龄的计算标准:
55周岁及以下(即1966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50周岁及以下(即1971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4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七)其他说明: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9月30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或学校出具取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
正高和副高职称人员职称证书专业与拟录用岗位的专业要求一致。
(八)符合岗位其他要求。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的时间计算,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三、福利待遇与管理办法
引进的医学高层次人才可享受良好的发展平台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办法商定。
(一)基本待遇
引进的医学高层次人才使用差额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二)高层次人才综合保障
1.科研项目经费
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医学高层次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人才,由医院择优给予科研项目经费5万元——20万元。
2.学费补助
全职引进且与我院签订5年及以上合同的一类人才,一次性给予学费补助5万元。
3.生活补助
全职引进且与我院签订5年及以上合同的一类人才,5000元/月,期限为5年。
全职引进且与我院签订5年及以上合同的二类人才,10万元/年,期限为5年。
全职引进且与我院签订5年及以上合同的三类人才,8万元/年,期限为5年。
4.住房保障
(1)购房补助
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的,分期给予补助。
全职引进且与我院签订5年及以上合同的一类人才,50万元的补助。
全职引进且与我院签订5年及以上合同的二类人才,30万元的补助。
全职引进且与我院签订5年及以上合同的三类人才,25万元的补助。
(2)租房补助
全职引进且与我院签订5年及以上合同的一类人才给予租房补助2000元/月,期限为5年。
(3)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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